各测站,机关各科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[2014]28号)文件精神,劳动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:2015年5月1日-2015年5月3日(周五、周六、周日)共三天,5月4日(周一)起正常上班。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与安全保卫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