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测站,机关各科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文件精神,劳动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:2015年6月20日—2015年6月22日(周六、周日、周一)共3天,6月23日(周二)起正常上班。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与安全保卫工作。
2015年6月19日